“上门收寄时,严禁将已收取快件单独放置在无人保管的地方”、“快件分拣应当在视频监控之下进行,作业脱手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快递企业在接单后,宜在2小时内取件。
取件后,宜在3小时内将快件送交快递营业场所”……丢件、快件破损、物品损伤,一直是快递业存在的普遍问题,对此国家邮政局日前首次颁布了《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针对野蛮分拣等违规行为作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
《规范》中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快件收寄验视制度。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对寄件人交寄的信件,必要时快递企业可要求寄件人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寄件人拒绝开拆的,快递企业不予收寄。快递企业在接单后,宜在2小时内取件;取件后,宜在3小时内将快件送交快递营业场所。快件分拣作业应当在视频监控之下进行。
[无处罚措施 全靠自觉]
但记者观察发现,该《规范》中并未提及任何具体处罚措施。不少快递员都表示,完全按标准操作很难,主要靠自觉。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快递员,大部分受访者都感觉《规范》执行起来“比较难”。“拿我们公司来说,有的站点件多,有的件少,忙起来很难保证取件时间。”快递员赵先生表示,自己所在公司安排给一线员工的交通工具也不尽相同,“有面包车、助力车、自行车,郊区还有人骑摩托车,取件和递件时长很难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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