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自即日起至11月,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区开展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净化网络购物环境,推动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区市场监管局落实网店实名制相关规定,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摸排辖区网络经营主体情况,建设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探索通过网上搜索、受理投诉、实地摸查等方式,掌握本地区经营者在大型网络交易平台设立网店的情况,拓展网络市场监管覆盖面。依托“一网一平台”,对照内网中的经济户口,逐户查验各市场主体是否涉及网络经营,对存在网络经营行为的,开展建档立卡、网上巡查工作,确保搜索率、建档率、巡查率均达100%。同时,督导各市场监管所登录第三方交易平台和重点商业网站,通过检索地域关键词,查找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经营主体,确保搜索建档不留缝隙、不留死角。结合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涉网信息情况,通过网络抽查和实地检查,对辖区内网络经营者“亮照亮标”情况全面排查,推进开展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落实网店实名制,做到对主体数量清、情况明,使专项行动有的放矢,为开展专项整治奠定坚实基础。
该局以落实新《消法》、新《广告法》以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和即将出台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为重点,监督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制定完善网络经营者资质审查制度、商品质量检查管理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信用管理以及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制度规范,督促平台落实“交易主体有溯源,商品信息有审查,国家禁售无上架,退换制度有执行,消费者权益有保障”等相关责任和义务。加强对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的指导,监督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公开促销规则,制定投诉处理预案,对照问题主动整改,重点监督“七日无理由退货”“退一赔三”等条款执行情况,坚决遏制刷信用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网络促销行为监管。加大对网络交易平台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平台经营者应负的法律责任。
按照依法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的思维创新监管思路和方式方法,该局将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网络市场监管能力,严厉查处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在专项行动期间,以辖区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为重点整治目标,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依法查处、曝光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从事的不正当竞争、传销、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包括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违法广告、传销、合同欺诈、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网络经营主体未按规定“亮照亮标”行为;冒用合法市场主体设立网站、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整治的重点商品是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突出的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农资及其他重点商品。
推进“以网管网”,强化网络交易市场监管执法,借助网监平台搜索引擎等技术,加大网上巡查及案件查处力度。在该局系统内部立足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系统外部加强与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依法查处网络经营者未按规定挂接电子链接标识和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发布网络购物消费警示并曝光、关闭不诚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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