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淘宝网手机类目卖家:
为了进一步规范淘宝手机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买家高效购买权益和售后体验,针对手机类目发生的商品发布问题和异常经营现象做出以下规范要求,请各位手机卖家依据规范内容及时调整店铺经营。
此次规范要求于2015年2月10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5年2月17日开始依据规范内容进行手机类目经营治理。
新增的规范要求如下:
1、【调整一级类目销量清零】请选择准确的类目进行发布,如商品从其余一级类目调整到“手机”一级类目下,该商品历史成交记录清零。例如,原先发布在“女装/女士精品”类目下的商品成交了30件,如果将该商品一级类目修改为“手机”重新发布,则该商品重新从0开始累计销量。(见附录)
2、【禁止引导滥用维权】请勿引导买家在无真实维权诉求的情况下,发起“退款/退货”或“申请售后”等维权,包括但不限于以“返现”等方式利诱买家作出好评后通过维权通道进行返现。对于前述违规行为,淘宝将从严处理,适用危及交易安全条款。
已有重点规范重申如下:
1、【品牌信息管控】商品发布标题、属性、主图、详情中的品牌信息需保持一致,信息必须与实际售卖的品牌相符,禁止使用搜索量大的品牌引流但实则未售卖此品牌商品等行为。例如:标题中使用品牌A(如苹果),属性中使用不一致的品牌B(如三星),或标题中堆砌多个品牌等。根据淘宝规则第五十八条滥发信息规则,品牌乱用属于商品要素不一致违规,将处以包含但不仅限于警告、下架、扣0.2分、删除宝贝等。(15年1月开始推行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下架,第三次下架扣分,第四次删除宝贝的处罚)。
2、【风险商品交易保障】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更安全的购物体验,对于手机类目下品质风险较高的商品,淘宝网将对该商品的订单采取交易风险保障措施,即:自交易成功时起,该笔订单交易款项将在您的支付宝账户中冻结15天(具体时间查看订单详情页),在此期间,若消费者发起售后维权,款项会持续冻结至维权结束,并依维权结果确定其归属。
附录:销量规则变更对比表
变更前 |
变更后 |
(三)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该商品近30天内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 1、商品中含有低于1元SKU:修改任一SKU价格、删除低于1元SKU或新增SKU后,任一SKU价格为1元及以上; 2、商品成交记录中,一旦出现1元及以上价格支付的订单; 3、任何商品调整一级类目(淘宝官方类目调整除外)。 |
(三)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该商品近30天内全部或部分销量删除不累计: 1、商品中含有低于1元SKU:修改任一SKU价格、删除低于1元SKU或新增SKU后,任一SKU价格为5元及以上,则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 2、商品成交记录中,一旦出现5元及以上价格支付的订单,则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 3、任何商品调整一级类目(淘宝官方类目调整除外): 1)从其余任何类目转入“手机”一级类目,则全部销量删除不累计; 2)其余调整一级类目的,则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 |
望各位商家自检自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感谢您对淘宝网一贯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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