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家在淘宝(含淘宝、天猫、聚划算等平台)发布商品/服务时填写的所有价格,均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遵循市场规律,确保可以提供任一价格的合法依据或可供比较的出处。商家不得虚构原价,不得虚假促销。
二、淘宝对商品/服务的价格展现提供多种形式。
1、商家在商品/服务发布页面填写一个价格、且不使用任何工具对该商品/服务进行营销的,商家初始填写的价格即为拟成交价,宝贝在前台仅展现一个价格。
2、商家在商品/服务发布页面填写一个价格、且使用工具对该商品/服务进行营销的,则此时商家初始填写的价格并非该商品/服务的拟成交价,它会因为商家使用工具而在宝贝展现时被系统划上横线(“划线价”),以示与拟成交价的区别(划线价图例: 拟成交价图例:)。
三、商家对商品/服务的价格展现形式具备自主管理的权利。
1、商家要求商品/服务仅展现一个价格(即拟成交价)的,商家在商品/服务发布页面仅填写一个价格、且不使用任何工具进行营销。商家可随时返回商品/服务发布页面修改价格。
2、商家要求商品/服务既展现拟成交价、也展现划线价的,商家填写初始价格后使用工具对商品/服务进行营销,宝贝会因为商家使用工具而在前台展现多个价格。
3、商家使用折扣类工具对商品/服务进行打折促销的,商家应当确保打折的基准价为商品/服务的原价,并对原价、折扣、拟成交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4、商家使用其他工具对商品/服务进行营销的,商家应当对所有划线价、拟成交价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划线价必须为满足法律及本规范规定的真实价格。
四、商家报名参加淘宝组织举办的折扣类营销活动,应当依法提供原价,并按照原价的基准真实打折。商家参加淘宝组织举办的其他营销活动,可以按照淘宝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活动价格,且商家应承诺所有价格均满足本规范第一条的规定。
五、商家有任何虚构原价、虚假促销行为的,商家应承担所有的违法责任。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法律禁止任何虚构原价的行为,经营者所有的打折促销应在原价基础上进行。
转载请注明来源:【网店学堂 wangdian.hznz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