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误认”品牌的经营
具体来说,商家所经营的品牌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天猫将终止该品牌在天猫经营:
(一)该品牌商品经两次抽检均被证实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的;
(二)该品牌经天猫采用特定方式判定对他人商标、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企业名称、产品质量标志等构成仿冒或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
“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如何排查判定?
按照天猫官方的解释,会通过人工排查或系统排查的方式抓取目标品牌和商品,同时将从品牌LOGO图片、商品图片、流量行为、评价数据、售后数据等多个维度对异常的品牌、商品数据进行排查,将涉嫌仿冒他人商标、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企业名称、产品质量标志等的品牌或商品抓取出来。
对于人工排查或系统排查抓取出来的异常数据(包括品牌或商品),将交由大众评审进行特定品牌或商品是否构成混淆的判断,并根据大众评审最终的混淆判断结论来确定该品牌或商品是否构成消费者混淆。
如果商家经营的品牌、商品被天猫判定为容易引发消费者混淆误认的,天猫可以视所涉商业秘密的等级决定是否披露判定的依据。但是,鉴于“预警模型”系统及其大众评审的概率算法均为天猫的核心商业秘密,天猫仅需将构成容易引发消费者混淆误认的结论通知商家而无需披露判定的依据。
商家认为天猫的判定有误,商家可向天猫提供申诉凭证进行申诉。但是申诉成立的条件,天猫在最新的规则中已经删除。(原来申诉成立的条件是:商家能举证证明其使用相应的商标和其他要素造成消费者混淆具有合理理由或可以归责于被混淆方,譬如可以提供其经营品牌的商标早于被比对的他人商标的在先注册证明。)
放松品牌招商要求
部分类目2016年的招商标准,天猫也做了一些调整。
据了解,此次调整涉及到服饰、鞋类箱包、运动户外、珠宝配饰、化妆品、家装、家具、家纺、服务大类(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汽车及配件等类目。
这些主要类目,原本要求开店公司成立时间必须两年及以上,而且申请入驻的品牌要满足两年内未发生转让行为的条件。现在降低了这些要求,放开了品牌转让的“口子”。
有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天猫招商政策的调整透露出其想扩大相关类目的商家规模、更加开放的信号,有意入驻天猫的商家可以按照天猫招商的资质要求开始申请了。
取消“永久限制入驻”
《淘宝网中国质造市场管理规范》近日也做了相应调整。品牌商如果刷单,或许就不会被“永久封杀”了。
主要变更点:
1、虚假交易满48分的,“永久限制入驻”改为“730天不允许入驻”;
2、严重违规扣分满12分,“自然年内不允许入驻”改为“自处罚生效之日起365天不允许入驻”;
3、严重违规扣分满12分,清退再入驻时间从6个月改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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