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0月16讯国庆节假期,王小姐放在海口金贸西路华宝雅苑家中的笔记本电脑被盗,想不到的是,6天后,她竟能在广州一淘宝网店里购回被盗的笔记本电脑。16日上午,海口金贸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称:这可能是海口偷盗者与广州同伙勾结在网上销赃的结果。
据王小姐介绍:10月5日,她与家人一起外出游玩,当天晚上8点多钟回到家里,打开门后发现:家里被盗了!被盗走的物品有:一部价值近5000元的戴尔笔记本电脑(2013年8月的价格),一部价值1.78万元的单反相机和价值近4000元的金手链。
由于被盗笔记本电脑与单反相机是王小姐从单位上借来的。因此,单位要求王小姐赔偿与上述物品一样的东西。经过多番网上选购,王小姐最终于10月11日晚,在淘宝网找到了一家在广州销售戴尔电脑的网店,并在这家网店购买了与被盗笔记本同一款的戴尔笔记本电脑。该款笔记本电脑目前海口实体店售价3800元,而这家网店只售2950元。
下单后,该网店发货速度相当快,10月13日,王小姐就收到货了。王小姐马上将这台戴尔笔记本电脑交送到公司。公司物品管理人员在收回并登记这台电脑时惊讶地发现:王小姐从网上购买的这台戴尔笔记本电脑的序列号,竟与她被盗的那台戴尔笔记本序列号相同。不仅如此,王小姐仔细查看后发现,这台网购的电脑,除操作程序被人重新安装过外,其余的地方与自己被盗的电脑一模一样。
王小姐随后打通了戴尔电脑客服电话。客服对王小姐说:笔记本电脑的序列号就如同一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一样,是唯一的,不重复的,每台笔记本电脑的序列号都不一样。王小姐买到与被盗笔记本电脑同一序列号的笔记本电脑,只有两种情况:一是这个序列号是假的,即王小姐购买的电脑也是假货或组装货;二是这台电脑是小偷从王小姐家中偷来的,然后放在广州网店上销售。
16日上午,王小姐就此事与记者一同去海口金贸派出所报案。该所民警称:目前已出现多起在海口作案,偷来的赃物被迅速转移到广州等外地进行销赃的情况。由于涉嫌销赃的网店在广州,海口办案民警只能发函请求广州民警协助调查。民警提醒王小姐:“现在当务之急是向淘宝网客户申请冻结购买电脑的款项,不要把购买电脑的款打给对方。”
听了民警的提醒,王小姐随后向淘宝客户讲述了上述情况,要求对方冻结购买电脑的2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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