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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网店不能搞“个体”

类别:行业资讯信息来源:网店学堂发布时间:2014-05-04

    由于受到网点数量的限制,保险公司近年来一直在开拓新的销售渠道。“网络叫卖”就是保险公司推崇的方式之一。“保险网店”不仅出现在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上,更出现在各种购物网站上。保险电子商务日渐崛起,相关的监管也被提上了日程。日前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将中介机构和保险机构从业人员都排除在网络销售的“大门”外。

  网上叫卖看“资格”

  近年来,网络保险与电话保险共同成为了保险公司拓展业务的利器。2010年开始,各家保险公司纷纷敲开了淘宝网的大门,各大购物网站也纷纷成立了第三方购物网站的保险专区,新浪等门户网站上也出现了保险网络销售的身影。再加上保险公司官方网站上的销售平台,就构成了保险网络销售的三大阵地。

  就在网络销售保险如火如荼地开展起业务时,《征求意见稿》适时出台。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具备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具有满足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需要的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且应当具备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等条件。同时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通过互联网站销售保险产品,不得委托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开展网络业务。

  兼业经营网络罕见

  业内人士介绍,网络销售展开的时间并不算长,《征求意见稿》里面约束的个人和兼业代理也并不多。目前兼业代理在沈阳,主要是依存在车险行业里,他们大多没有开拓网络渠道。大部分接受网购保险的都是年轻人,他们的风险防范意识也相对更强,各大保险公司官方网站的销售专区和购物网站上的保险专区通常会成为首选。保险销售经理沈广义认为,这种监管方式有助于防范网络销售风险,或许未来保监会会按照发放牌照的形式批准保险公司的网销途径。

  淘宝网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保险是一个特殊的商品,所以该网站最初成立保险专区的时候就硬性规定,只能与保险公司的总公司方面签订合同。也就是说,在淘宝上不存在个人和代理机构销售保险的情况。该人士表示,在其他网络平台上,也大多是按这个规矩执行,个人和代理机构难走进大型购物网站。

  保费价格不会改变

  网络销售涉及的保险类型越来越多,目前已包含了旅行意外、综合意外、交通工具、家庭财产、医疗疾病、车险、投资理财、养老保险、女性保险、少儿保险、定期寿险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保监会的规范不会引发网络销售市场的太大震动。个人网络销售和代理机构销售缺乏消费者的信任,这两个渠道的份额原本就不多。相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不会给网络销售带来负面影响,保费价格更不会因此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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