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卖家:
为了维护淘抢购平台的经营秩序,更好地提升淘抢购商家的服务质量,保障淘抢购消费者的相关权益,淘宝网将对《淘抢购招商规则》中的“商家准入条件”规则做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此次规则变更已于2015年8月14日公示,2015年8月21日正式生效。
主要新增及变更点包括:
一、《淘抢购招商规则》
1、 新增淘宝店铺参加淘抢购活动商品,最终成交指标符合综合考核要求
2、 新增天猫店铺参加淘抢购活动商品,最终成交指标符合综合考核要求
《淘抢购招商规则》具体更新内容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一、商家准入条件 1、淘宝商家: (10)/
2、天猫商家: (6)/ |
一、商家准入条件 1、淘宝商家: (10)店铺近30天参加淘抢购活动商品,最终成交指标符合综合考核要求(综合指标包含实际成交金额、订单退款笔数、确认收货金额等)。
2、天猫商家: (6)店铺近30天参加淘抢购活动商品,最终成交指标符合综合考核要求(综合指标包含实际成交金额、订单退款笔数、确认收货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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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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