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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知假买假”也能索赔

类别:行业资讯信息来源:网店学堂发布时间:2014-05-04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再一次整顿了网络市场的买卖环境,在规范商家销售行为的同时,也进一步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新消法的实施下,网购退货新规“知假买假”也能索赔。如以下案例解读:
  案例:食品安全“退一赔十”  
  小王(化名)在某大型连锁药店购买了7盒保健品合计1736元,外包装上显示配料包括“食品添加剂(D-甘露糖醇)”,小郑并没有服用购买的保健品,但其认为该添加剂违反了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于是起诉了涉案产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并要求“退一赔十”。  
  法院受理了小王的起诉案,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该案件的争议要点在于涉案产品中添加的D-甘露糖醇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涉案产品属于固定饮料,并非果糖,而D-甘露糖醇允许使用的范围仅限定于果糖,因此根据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生产商在涉案产品中添加D-甘露糖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故对原告的诉求予以支持,判决生产商赔偿十倍即17360元的赔偿金给原告。

  点评: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该请求并不以消费者实际发生人身损害后果为前提。  

  新消法七大亮点

  1、“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赔偿权利
  以前的消法规定,若消费者明知产品存在瑕疵则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的,但新消法修改为:“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知假买假”行为不影响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 
  2、网购商品,有权要求七日内无理由退货

  按新消法的规定,如果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自收到商品时起,7天内有权无理由退货。即新消法赋予了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3、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通通无效  

  任何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都内视为内容无效。如,很多商家在其店内明示收取“开瓶费”、谢绝自带酒水、“货一出门恕不退换”等不合理霸王条款均不合法。  
  4、保障个人信息的私密性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  
  5、消费者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索赔
  什么是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即天猫、淘宝等网购平台,新法规定,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侵权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6、惩罚性赔偿金额保底500元
  当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时,旧法规定要承担“退一赔一”的责任,但新法则将惩罚力度进一步加大至“退一赔三”,且最低不低于500元的规定。   
  7、消协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新消法规定,对众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协会有权代表权益被侵害的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消法规定的“知假买假”,让消费者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合法权益被受保护和重视。更多淘宝经验知识交流,请继续关注网店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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