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税、没有门面、开放性、直接交易……这些都是让卖家们津津乐道的电子商务优势。而就纳税而言,它其实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老问题,只不过,纳税的这一天还没有到来,它也被很多人抛之脑后。今天,网店学堂小编就给大家说说这个问题:
请听两位电商圈内人振聋发聩的呐喊:
吃透透杨竣雄:“就现在的税制下,如果要百分百按照规定纳税,互联网上9成的B2C企业跟淘宝卖家都无法生存。卖一单亏一单!还没有合法纳税就已经亏损到不行的各大电商,一旦需要正视纳税,怎么活?当大家在探讨所谓网络逐渐吞噬实体交易的同时,是否思考到这关键重点?还是大家都认为,电子商务全面纳税这件事不会到来!”
远方的梦想:“做淘宝的兄弟姐妹们,你们想过最大的风险是什么吗?今天和几个朋友聊过来,发现最大的风险,是政策风险!税务永远是高悬在我们头上的剑!你卖五百万不交税,那么超过这个金额,怎么办1000万不交还可以混混,那么5000万呢?居然听说了,交易额超过一个亿的企业还不交一分钱的税!真想一夜回到解放前吗?”
此外,马云也曾在2011年9月的阿里巴巴全球网商大会上表示,网商要时刻做好国家对网店收税的准备。
电商征税的那些端倪
1、第一单:“我的百分之一”的430万税单
2011年,著名大C“我的百分之一”接到了武汉市国税局开出的一张税单,所需补交的税金高达430万,这是国内首张针对个人网店开出的税单。
一石激起千层浪,哗然之余,对网店征税的讨论第一次广为传播。
事后,武汉国税局解释称,此举并非是针对网店做出的,“我的百分之一”背靠的其实是一家名为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的企业,征税行为的对象也是这家企业。
在征税过程中,“我的百分之一”负责人周钦年十分配合,并表示缴税之后“一身轻松”,因为这是企业做大做强、规范发展的切实需要。
2、多地税务部门约见卖家 要求补税
2012年3月,老高官方微博在新浪微博上说“今日张家港国税局约见了38家淘宝商城店,要求补税。有一家公司去年销售额过千万的,要求补税如果按小规模5%的核算方法,需要补六七十万税,如果按一般纳税人核算估计要交税200万左右,请大家及时处理自己公司的税务问题”。
约见补税的情况已在多地出现。
谁说不征税是互联网基因?错!
下面,跟着怎么开网店的小编一起看看各国电子商务税收情况:
日本:百万收益才报税。在日本,《特商取引法》规定,网络经营的收入需要交税,而且确实有一些日本人在按照法律纳税。据统计,日本年收益低于100万日元的网店,大多没报税,而年收益高于100万日元的,店主却大都比较自觉地报税。日本法律有一条规定——若网店的经营是以自己家为单位的,那么家庭的很多开支就可以记入企业经营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年经营收入不足100万日元,是不足以应付家庭开支的,就可以不用缴税。
英国:与实体经营一致。2002年8月,英国《电子商务法》正式生效,明确规定所有在线销售商品都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与实体经营一致,实行“无差别”征收,分为3等,标准税率(17.5%)、优惠税率(5%)和零税率(0%)。根据所售商品种类和销售地不同,实行不同税率标准。年销售额超过5.8万英镑,则必须到税务部门进行增值税登记。若未超过,则不作硬性要求。
美国:虚拟商品不征税。美国在1998年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该法案最简单、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虚拟商品(比如软件、音乐)不应该被征税,但一般商品都需按照实体经营标准纳税。该法案适用期3年,后来两次延期,直到现在还在沿用。不过美国高等法院作出判定,凡是公司实体不在某个州的,消费者通过网上订购发生买卖,则该州不得对这家公司征收消费税。
澳洲:按产品价格定税。在澳大利亚开网店,收费收税是不可避免的。个人开网店,需要向网络平台缴纳登录费、交易服务费等。卖家在网店里每放一个新产品,就要交一笔费用,收费标准依产品的价格而定。成交后,还要交成交价格2%~5%的交易服务费。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统时,也需要交手续费。小本经营的个人网店通常不需要报税,除非交易额超过1000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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