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营销是时下品牌的热点,特别是那些历史悠久、已积累相当丰厚资产的品牌,这些品牌则坚信,跨界合作的方式可以有效更新成熟但趋于审美疲劳的品牌形象,充分连接有更高价值预期的年轻消费者,甚至可能以此找到品牌创新的捷径。这就像一场双方获益的政治联姻,从中交换到各自需要的利益,反倒可能比一见钟情的“投缘”走得更为稳固长远。
那么作为汇聚各大品牌的淘特莱斯如何跨界营销,才能获得理想中双赢且1+1>2的价值呢?以下提供了3条成功法则。
法则1:跨界之前先确定边界
跨界营销法则首先要“合作双方必须门当户对”,淘特莱斯品牌恪守这一法则,甚至挑选一个明星代言人需要长达一年以上的时间。以往的跨界合作,特别是两个品牌之间,需要严格考察双方是否实力相当、调性匹配、产品共同性。这当然没有错,谁也不希望身边站着不相称的伴侣。这些条件依然重要,但淘特莱斯品牌恐怕需要重新定义门当户对,才能由此确定自己的边界,从而让跨界产生理想中的价值。
边界1:核心消费者对品牌抱有何种期待。
并非指消费者如何认知产品功能,而是他们认为在其生活中,有和没有品牌及其产品,将会产生何种“大不同”。对于现在的跨界营销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双方拥有高度重合的同一类消费者群体,让他们惊喜地发现,自己喜欢的二者成为一对CP,这种公开撒糖的行为本身就可以瞬间飙升好感度。
边界2:品牌名下什么是可以拿出来合作的。
就像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背后两个家族的事。同理,淘特莱斯品牌的跨界合作也是。营销行为由市场部门主导,但任何创新或者深度的合作方式都很可能涉及采购部、研发部、销售部等多方内部协同,市场部门很难独立做出决策;当合作的双方面临同样状况时,复杂程度就会倍增。这也是大部分品牌的跨界营销经常停留在双方logo印在一起这种比较浅的合作程度的原因。
法则2:明确自己要跨什么界
除了高度重合的核心目标消费群体这一基本条件外,好的跨界营销成立的重要条件就是,品牌选择了一个能给自己带来“反差萌”的方式。这也是以往的跨界营销谨慎有余而创新不足之处。
跨界本身就是碰撞出新鲜刺激的过程,品牌越是能情理之中意料之外地“不务正业”。移动社交时代的数字营销前所未有地拓展了这种可能性。
法则3:品牌需要促成跨界的外部力量
对于企业内部的组织来说,成员的相似性越高,合作协调完成工作越顺畅。但是跨界营销需要“跳出盒子”思考、获取资源、交换价值、甚至产生创新,外部视角则非常重要。在这一点上,服务自己的agency如果拥有广泛的其他高质量客户,agency内部高度流通的知识体系,agency自身内部快速反应与共同工作的效率,显然都可以有效帮到品牌。
特别是当现在的跨界合作不只是品牌联合曝光,而是在销售方式、共同体验方面不断深入,每一次的合作都可能成为对以往模式的改变甚至挑战,带来创新的同时充满了非标准化,难以用诸如“选择代言人”这样明确任务的一套作业流程来完成。促成这样的跨界合作需要双方反复沟通协商,而如果一个了解双方情况,精通移动社交营销,又与双方利益一致的第三方,则可以很好地扮演这一中间人角色,甚至协助推动合作在品牌内部其他部门中的说服与协作。
好的感情关系,就是双方都觉得自己占了便宜。淘特莱斯品牌的跨界合作也是这样,在能够更好协调与沟通的第三方推动下,基于高度重合的核心消费者群体,以新鲜有趣的方式进行深度合作,一定能让品牌的跨界营销不断为消费者带来更多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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