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购物网店出卖过“个人信息”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得到保护的权利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以法律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网店泄露消费者信息,最高将处以3万元罚款。国务院法制办昨日公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10月11日之前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的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意见稿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擅自使用、仿冒知名网站的域名、名称、标识等,造成与其他知名网站相混淆;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雇用或者伙同他人,以虚构交易的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雇用或者伙同他人,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等。违规者最高罚款3万元。
工商总局表示,此举旨在提升规章约束力,提高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成本,促使经营者更加自觉地履行法定责任义务,守法经营。
这个新出炉的法规真是太及时了!希望能对肆无忌惮买卖网络信息的不法分子敲响警钟!互联网发展到今时今日,虚拟网络世界已经成为社会非常重要组成部分,老老少少,全民皆网时代,维护网络环境的空气清新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相信这样一个新法规的出现与实施,让人们对网购又多了一份信心保障!亲爱的淘友们,你们是否也宽慰了不少?对于如何防范个人信息被窃取泄漏,您是否有高见和大家分享呢?欢迎您关注网店学堂及开淘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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