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更好地提升淘宝网生活服务在线洗衣卖家的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的相关权益,淘宝网拟对生活服务市场在线洗衣卖家的服务保障和行为规范制定相关要求,涉及《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管理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调整。
此次规则变更已于2015年6月9日进行公示通知,2015年6月16日正式生效。
主要调整点如下:
1、发布在线洗衣商品的卖家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衣物未清洗干净的】、【衣物丢失】、【衣物损坏】,需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取消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和游戏市场、教育培训行业的卖家准入清退联动。
3、《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管理规则》更名为《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管理规范》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管理规则》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管理规则》 |
《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管理规范》 |
第四条【类目范围】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下设四个一级类目,分别是服务市场、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本地化生活服务、网店/网络服务/软件。卖家有权自行选择一个或多个类目经营。 |
第四条【类目范围】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下设四个一级类目,分别是服务市场、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本地化生活服务、网店/网络服务/软件。卖家有权自行选择一个或多个类目经营。在线洗衣特指本地化生活服务下二级类目“在线清洗”中除叶子类目鞋/衣/包修补、洗衣券外的其他类目。 |
第五条 【准入】淘宝网卖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 (一) 加入淘宝网消费者保障服务,并根据类目要求在支付宝账户中缴存足额的保证金; (二)一般违规行为累计扣分未满四十八分的,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扣分未满二十四分的,出售假冒商品累计扣分未满二十四分的; (三)经营淘宝网网店/网络服务/软件类目下的二级类目充值平台软件/加款卡商品的充值平台软件商及充值平台代理商须经淘宝审核备案,且需符合该二级类目的准入条件; (四)自被淘宝游戏市场或被淘宝教育培训类目清退之日起已满6个月; |
第五条 【准入】淘宝网卖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 (一) 加入淘宝网消费者保障服务,并根据类目要求在支付宝账户中缴存足额的保证金; (二)一般违规行为累计扣分未满四十八分的,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扣分未满二十四分的,出售假冒商品累计扣分未满二十四分的; (三)经营淘宝网网店/网络服务/软件类目下的二级类目充值平台软件/加款卡商品的充值平台软件商及充值平台代理商须经淘宝审核备案,且需符合该二级类目的准入条件; |
第九条 【清退】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清退: (一) 卖家已退出消费者保障服务的; (二) 退款成功率等指标不符合类目指定标准的; (三) 一般违规行为累计扣分满四十八分的,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扣分满二十四分的,出售假冒商品累计扣分满二十四分的; (四) 同时加入淘宝游戏市场的卖家, 被淘宝游戏市场清退的; (五) 同时加入淘宝教育培训类目的卖家,被教育培训类目清退的; |
第九条 【清退】卖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将被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清退: (一) 卖家已退出消费者保障服务的; (二) 退款成功率等指标不符合类目指定标准的; (三) 一般违规行为累计扣分满四十八分的,严重违规行为(除出售假冒商品外)累计扣分满二十四分的,出售假冒商品累计扣分满二十四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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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退出再入驻】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的卖家退出再入驻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因退出消费者保障服务而被生活服务市场清退的卖家,重新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且缴纳相应保证金后即可提交入驻申请; (二) 被清退的卖家(因退出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的除外),自清退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三) 被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被淘宝游戏市场清退或被淘宝教育培训类目,清退次数累计达两次的(因退出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的除外),永久禁止入驻; |
第十一条【退出再入驻】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的卖家退出再入驻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因退出消费者保障服务而被生活服务市场清退的卖家,重新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且缴纳相应保证金后即可提交入驻申请; (二) 被清退的卖家(因退出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的除外),自清退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三)被清退两次的卖家(因退出消费者保障服务被清退的除外),永久禁止入驻; |
无 |
第三章 在线洗衣 第一节 服务保障及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 发布在线洗衣商品的卖家若发生以下行为,应按下述要求处理: (一)【衣物未清洗干净的】 1、衣物上有顽固性污渍,卖家在清洗前需提前告知买家,如买家仍坚持洗涤,后续未清洗干净的,卖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未提前告知买家,而造成衣物未清洗干净的,卖家免费进行再清洗,如重洗1次仍未洗净,卖家需退还该衣物对应交易款项。 2、衣物上有非顽固性污渍未清洗干净的,卖家免费进行再清洗。如重洗1次仍未洗净,卖家需退还该衣物对应交易款项。 3、因卖家原因需要重洗的,衣物寄送的来回运费由卖家承担。 (二)【衣物丢失】 1、因卖家原因导致衣物丢失,卖家除退还该衣物对应交易款项外,还需根据购衣凭证标注的价格、时间实行折价赔偿。无法出示购物凭证的,卖家按该衣物对应交易款项的最高20倍予以赔偿。 2、由于物流原因发生丢失的,卖家须根据购衣凭证标注的价格、时间实行折价先行予以赔偿,无法出示购物凭证的,卖家按该衣物对应交易款项的最高20倍予以赔偿。衣物未清洗前物流原因发生丢失的,卖家需同时退还该衣物对应交易款项。后续卖家可向快递公司追责赔偿。 (三)【衣物损坏】 1、卖家在洗衣前,判断衣物因穿着已久等原因可能导致衣物清洗后损坏,需提前告知买家,如买家仍坚持洗涤而造成的问题,卖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卖家未提前告知买家,造成衣物损坏的,按本项第4条、第5条处理。 2、若买家所要求的洗涤方式不合理或者衣物洗涤标示有误,卖家应在清洗前向买家说明正确的洗涤方式。若沟通后买家仍坚持原洗涤方式而造成的问题,卖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卖家未提前告知买家,造成衣物损坏的,按本项第4条、第5条处理。 3、由于卖家原因导致配件、拉链等配饰损坏,卖家需及时告知买家,在征得买家同意后可帮买家进行修复,同时需退还该衣物对应交易款项。如买家不同意修复或对修复结果不满意的,卖家可按该衣物对应交易款项的最高3倍予以赔偿。 4、其他因卖家原因造成衣物轻微损坏,且不影响穿着的,卖家在退回该衣物对应交易款项给买家的同时,按该衣物对应交易款项的3倍予以补偿。 5、其他因卖家原因造成衣物损坏,且衣物无法再穿着的,卖家除退还该衣物对应交易款项外,还需根据购衣凭证标注的价格、时间实行折价赔偿。无法出示购物凭证的,卖家按该衣物对应交易款项的最高20倍予以赔偿。 |
无 |
第十三条【违规处理】 淘宝网在线洗衣卖家违反本规范第十二条相关规定,除按本规范进行赔付外,淘宝将依照《淘宝规则》中违背承诺的相关规定对卖家进行每次扣4分处理。 |
《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管理规则》实施细则 |
《淘宝网生活服务市场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
无 |
五、第十二条中提到的“该衣物对应的交易款项”具体指什么? 该衣物对应的交易款项指买家因该衣物而支付的交易款项,如一个子订单为单件衣物清洗,则订单金额即为该衣物对应的交易款项;如一个子订单为多件衣物清洗,则订单金额除以衣物件数为该衣物对应的交易款项,例如一个订单为3件衣服交易款项为60元,则单件衣服的交易款项则视为20元。 |
无 |
六、第十二条中“根据购衣凭证标注的价格、时间实行折价赔偿”,具体指的是什么? 购物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淘宝交易订单、专柜商场小票等。 衣物为套装的,衣裤价格比例为6:4。 按时间实行折价赔偿,年折旧率为不超过一年的按20%折旧、一年到两年的按35%折旧、两年到三年的按55%折旧、超过三年的按65%折旧。 |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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