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了规范淘宝网购平台的市场管理秩序,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安心的网购环境,淘宝网将对危及交易安全实施细则进行变更。
此次规则变更已于2014年12月26日进行公示通知,2015年1月4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点为:
危及交易安全新增一种情形,即:交易纠纷中交易支持买家退货退款、换货、维修等,但卖家未配合可能导致买家钱款损失的。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危及交易安全情形认定的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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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
变更后 |
一、哪些是危及交易安全的行为? 危及交易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短期内,淘宝网卖家因违背承诺、未收到货的投诉量或店铺退款纠纷量过大可能导致买家钱款损失的; 2. 交易中存在诱导交易对方违背淘宝正常交易流程操作的行为的; 3. 交易纠纷过程中钱、货在一方且不配合淘宝处理的。 |
一、哪些是危及交易安全的行为? 危及交易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短期内,淘宝网卖家因违背承诺、未收到货的投诉量或店铺退款纠纷量过大可能导致买家钱款损失的; 2. 交易中存在诱导交易对方违背淘宝正常交易流程操作的行为的; 3. 交易纠纷过程中交易支持买家退货退款、换货、维修等,但卖家未配合可能导致买家钱款损失的; 4. 交易纠纷过程中钱、货在一方且不配合淘宝处理的。 |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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