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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保险平台管理规则【2014-04-18 新规】

类别:淘宝规则信息来源:网店学堂发布时间:2014-04-28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为了加强对淘宝保险平台(以下简称为保险平台,域名为baoxian.taobao.com的管理,维护保险平台正常经营秩序,保障保险平台卖家和买家的合法权益,根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则、协议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在保险平台发布任一险种(包含但不限于旅游险、意外险、健康险、少儿险、财产险、车险、购物保障险种和交叉险种等)的卖家。

第三条   【效力级别】本规则是《淘宝规则》的下位规则。《淘宝规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或本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第二章   准入

第四条   【入驻条件】卖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入驻保险平台:

(一)    提供合格的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保监会认可的从业资质,例如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    提供入驻平台的公司信息表;

(二)    有效签署相关入驻协议;

(三)    通过支付宝商家实名认证及淘宝认证

(四)    开通天猫店铺须缴纳一元保证金,入驻保险类目须再缴纳十万元保证金;

(五)    须是保险总公司、获得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或保险代理公司。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五条   【发布管理】卖家在其店铺内发布产品除须遵守《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则关于商品和信息发布的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  只能发布所签署协议中规定的产品;

(二)  发布的产品信息应与产品本身相符,并合法、真实、准确、有效;

(三)  按保险公司规定正确载明保险条款、填写核保、退保条件,且不得增加与产品无关的描述;

(四)  须符合所签署协议中的产品类别,不得因任何原因,将保险产品发布在错误的子类目下。

第六条   【交易管理】保险类目的产品一律不参加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卖家与买家就其在保险平台已发布产品达成购买意向后,不得与买家在保险平台外进行交易。

第七条   【订单管理】为了提升买家投保体验,已核保成功的订单,卖家应按以下要求处理保险订单:

(一)  不得加价;

(二)   应真实、有效出具电子保单,且该保单可验真;

(三)   如买家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应向买家确认收票地址后及时邮寄;

(四)   所出保单信息与买家订单信息完全相符,保证买家的保险权益;

(五)   不得出现拒绝出单、出单后作废、出单后自行退保或诱导买家退保等行为。

第八条   【旺旺管理】应积极回答买家问题,不得设定防骚扰导致买家无法发言。

第九条    【投诉管理】保险平台反馈给卖家的用户问题应在1个工作日内给出解决方案并在方案规定时间内解决。

第十条    【系统管理】卖家须符合以下系统管理相关要求:

(一)  如卖家要对已与保险平台对接的系统做更新发布或接口变更,须提前一周告知保险平台,不得擅自变更系统;

(二)  如卖家须进行系统发布,建议避开工作日9:0020:00,不得出现影响保险平台正常交易的行为;

(三)  如系统出现严重故障,包括但不限于买家付款后无法承保,需于24小时内通知保险平台,给出解决问题需要的时间并在此期间内解决。

(四)  卖家与保险平台确定发布时间的开发项目,需于指定时间内上线,不得擅自拖延上线进度。

(五)  卖家发布的商品问题或者系统问题严重影响整体用户体验,必须及时响应及处理。

第十一条    【不正当竞争】卖家不得以恶意投诉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十二条    【行为规范】保险类目卖家服务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  入驻材料的任何变更(或失效)应自变更(或失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保险平台报备;

(二)  不得泄露或盗用买家个人信息或订单信息;

(三)  不得对买家实施辱骂、恐吓、威胁等行为;

(四)  佣金账户或者理赔账户应无欠款。

 

第四章   违规处理

第十三条    【处理措施】保险平台对卖家进行独立的违规分数统计(独立于《淘宝规则》的违规处理扣分),并对卖家的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一)  下架产品;

(二)  公示警告;

(三)  取消所有资源位和活动参与权限。

累计扣分分数

公示警告

取消所有资源位和活动参与权限

十二分

7

7

二十四分

30

30

三十六分

90

90

四十八分

清退出保险平台

 

第十四条    【违规扣分】保险类目卖家违规所扣分数将在每个自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清零。若投诉须进行跨年度处理的,则所扣分值记录到下一个自然年中。

第十五条    【违规处理】保险类目卖家,按照以下规则处理违规行为:

 

规范内容

对应违规处理

发布管理

只能发布所签署协议中规定的产品;

下架产品,扣12

发布的产品信息应与产品本身相符,并合法、真实、准确、有效;

下架产品,扣3

按保险公司规定正确载明保险条款、填写核保、退保条件,且不得增加与产品无关的描述;

下架产品,扣3

须符合所签署协议中的产品类别,不得因任何原因,将保险产品发布在错误的保险类目下。

追回佣金,扣3

交易管理

卖家与买家就其在保险平台已发布产品达成购买意向后,不得与买家在保险平台外进行交易。

12

订单管理

不得加价;

3

应真实、有效出具电子保单,且该保单可验真;

3

如买家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应向买家确认收票地址后及时邮寄;

3

所出保单信息与买家订单信息完全相符,保证买家的保险权益;

3

不得出现拒绝出单、出单后作废、出单后自行退保或诱导买家退保等行为。

3

旺旺管理

不得因不回答买家问题或设定防骚扰导致买家无法发言而引起买家投诉。

3

投诉管理

保险平台反馈给卖家的用户问题未在1个工作日内给出解决方案并在方案规定时间内解决。

1

系统管理

如卖家要对已与保险平台对接的系统做更新发布或接口变更,须提前一周告知保险平台,不得擅自变更系统;

3

卖家须进行系统发布,建议避开工作日9:0020:00,不得出现影响保险平台正常交易的行为;

3

系统出现严重故障,包括但不限于买家付款后无法承保,需于24小时内通知保险平台,给出解决问题需要的时间并在此期间内解决;

取消所有资源位和活动参与权限,6

卖家与保险平台确定发布时间的开发项目,需于指定时间内上线,不得擅自拖延上线进度;

6

卖家发布的商品问题或者系统问题严重影响整体用户体验,且没有及时响应处理。

3

不正当竞争

卖家不得以恶意投诉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6

行为规范

入驻材料的任何变更(或失效)应自变更(或失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保险平台报备;

6

不得泄露或盗用买家个人信息或订单信息;

48

得对买家实施辱骂、恐吓、威胁等行为;

12

佣金账户或者理赔账户应无欠款。

架所有产品,取消所有资源位和活动参与权限,3

 

第五章   退出

第十六条    【主动退出】卖家有权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申请退出保险平台相关类目或类目细分市场,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保险平台并进行友好协商。

第十七条    【清退】卖家如出现以下任情形,保险平台有权将其清退:

(一)  因违规行为累计扣分满四十八分;

(二)  不再符合相应入驻条件;

(三)  相关入驻协议已终止。

第十八条    【退出再申请】卖家退出后可重新申请入驻保险平台,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卖家申请主动退出的,自退出之日起须间隔半年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二)  卖家被清退的,自被清退之日起须间隔一年以上方可再次提交入驻申请。

附则

第一条    【未定义词语】本规则未作定义的词语或术语,如在《淘宝规则》中已有定义的,适用其定义;如在《淘宝规则》中未进行定义的,按照该词语或术语的通常含义理解。

第二条    【新旧衔接】本规则施行后新入驻的卖家直接适用本规则规定;本规则施行前已入驻的,自本规则施行后【九十】日内应按本规则规定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保险平台有权将其清退。

第三条    【生效时间】本规则自2013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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